【轉知】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刻正辦理「社會工作職系-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員」、「約聘藥癮個案管理員」徵才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刻正辦理「社會工作職系-社會工作師」徵才:
一、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應具備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四)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熟諳文書管理及電腦操作知能。
二、工作項目:
(一)衛福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二)衛福部強化藥癮者處遇計畫。
(三)緩起訴司法行政業務。
(四)本科研考窗口。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徵才期間:自113/08/12~113/08/19
四、公告名額:1名。
五、請符合上開資格之人員至事求人網路平台辦理應徵程序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刻正辦理「社會工作職系-社會工作員」徵才:
一、資格條件: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三) 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熟諳文書管理及電腦操作知能。
二、工作項目:
(一) 辦理藥癮者家庭支持服務及資源培力計畫相關業務。
(二) 辦理女性藥癮者業務、藥癮戒治婦幼醫療補助計畫。
(二) 辦理再犯防止推進計畫。
(三) 協助地方、中央相關計畫事項推動。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徵才期間:自113/08/12~113/08/19
四、公告名額:1名。
五、請符合上開資格之人員至事求人網路平台辦理應徵程序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刻正辦理113年度「約聘藥癮個案管理員」徵才:
一、工作時間:府函核備日(依實際到職日期)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大學以上畢業。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三)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四)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人員,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三、工作項目:辦理藥癮個案輔導處遇服務及藥癮個案毒品防制工作。
四、徵才期間:113/8/12~113/8/19。
五、公告名額:5名。
六、請符合上開資格之人員至事求人網路平台辦理應徵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