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社系碩班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
2016.03製
- 本系於濟世大樓十樓設有置物櫃30格,供醫社系碩班學生使用。分配原則如下:碩一、碩二各10格,碩三以上(含) 10格。
- 借用者請於每學年開學第一周,攜帶學生證至系辦登記申請。領取鑰匙時繳交押金100元,使用期限至該年度結束為止。鑰匙於租期結束時繳回退還押金,鑰匙若遺失須另繳交鑰匙配置費用。
- 置物櫃請小心使用,若個人因素造成損壞時需自付修理費用。為方便管理,請勿私自更換置物櫃,或私自配鑰匙予他人使用,違者得取消使用權。
- 請勿於置物櫃放置貴重物品,並請自負保管責任。
濟世大樓十樓醫社系研究生自習室使用辦法
- 使用資格:醫社系研究生及研究助理。
- 使用方式:
1.固定使用者:固定位置使用者請向系上申請固定座位,借用期間內個人物品得留置於該座位。使用者請將申請許可貼在該座位隔板前方。每學期初開放申請,使用期限以一學期為限。系上會派人不定期檢查使用情況,固定座位借用者長期未使用時將取消其借用資格。
2.非固定使用者:未被租用之座位皆開放予本系研究生與研究助理使用,使用完畢離開時請將個人物品帶走,或者放置於十樓鐵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