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6.17醫社系113學年度第11次系務會議通

 

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

專業教室借用辦法

1. 借用申請程序

1)借用人須完整填寫登記資訊,資料不齊全者不得借用教室。

2)借用後如有變更,請主動通知系辦取消或更改。

2. 借用優先順序

1)本系師生及本系開設課程之相關討論或活動優先借用。

2)外系所不得預約借用,僅可於當日現場查詢無人使用時臨時借用。

3)若發現非上述借用資格者預借,或轉借、冒名借用情形,本系有權取消其借用資格。

3. 鑰匙領取與歸還

1)教室使用當日請至系辦領取鑰匙,系辦休息時間為中午12:00–13:30,請避開此時段。

2)假日借用者請於前一上班日下午5:00前領取鑰匙,並於使用完畢後的下一個上班日中午12:00前歸還。

3)鑰匙須當日歸還,不得轉借或延遲。

4. 教室使用與環境維護

1)使用者應愛惜公物並保持環境整潔。

2)使用完畢後,請確實完成下列事項:

  - 桌椅歸位(依原始配置)

  - 關閉所有電源(電燈、冷氣、電腦)

  - 關門上鎖、清除垃圾

3)若使用者未落實上述規定,將列入紀錄,無法查明責任歸屬的狀況下,以登記借用人為負責人。

4)若借用期間發生財務損壞,須由負責人與使用者擔負賠償責任。

5. 違規處理

有下列情形者,將停止借用本系所有教室(含專業教室與討論室)一學期,並視情節通知指導老師或導師:

  - 教室環境未恢復、桌椅未歸位

  - 未關燈、未鎖門或深夜滯留

  - 鑰匙未依時歸還或轉借他人

  - 非本系人員違規預借

6. 管理機制與查核

1)系辦得不定期進行教室使用狀況查核,若有違規將即時記錄處理。

2)若需確認借用人負責情形,以登記表為依據,請登記者務必轉達並監督實際使用人。

7. 系辦優先權

如系辦需於原登記時段安排活動,將以系辦活動為優先,原登記將自動取消,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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