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6.17醫社系113學年度第11次系務會議通
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
專業教室借用辦法
1. 借用申請程序
(1)借用人須完整填寫登記資訊,資料不齊全者不得借用教室。
(2)借用後如有變更,請主動通知系辦取消或更改。
2. 借用優先順序
(1)本系師生及本系開設課程之相關討論或活動優先借用。
(2)外系所不得預約借用,僅可於當日現場查詢無人使用時臨時借用。
(3)若發現非上述借用資格者預借,或轉借、冒名借用情形,本系有權取消其借用資格。
3. 鑰匙領取與歸還
(1)教室使用當日請至系辦領取鑰匙,系辦休息時間為中午12:00–13:30,請避開此時段。
(2)假日借用者請於前一上班日下午5:00前領取鑰匙,並於使用完畢後的下一個上班日中午12:00前歸還。
(3)鑰匙須當日歸還,不得轉借或延遲。
4. 教室使用與環境維護
(1)使用者應愛惜公物並保持環境整潔。
(2)使用完畢後,請確實完成下列事項:
- 桌椅歸位(依原始配置)
- 關閉所有電源(電燈、冷氣、電腦)
- 關門上鎖、清除垃圾
(3)若使用者未落實上述規定,將列入紀錄,無法查明責任歸屬的狀況下,以登記借用人為負責人。
(4)若借用期間發生財務損壞,須由負責人與使用者擔負賠償責任。
5. 違規處理
有下列情形者,將停止借用本系所有教室(含專業教室與討論室)一學期,並視情節通知指導老師或導師:
- 教室環境未恢復、桌椅未歸位
- 未關燈、未鎖門或深夜滯留
- 鑰匙未依時歸還或轉借他人
- 非本系人員違規預借
6. 管理機制與查核
(1)系辦得不定期進行教室使用狀況查核,若有違規將即時記錄處理。
(2)若需確認借用人負責情形,以登記表為依據,請登記者務必轉達並監督實際使用人。
7. 系辦優先權
如系辦需於原登記時段安排活動,將以系辦活動為優先,原登記將自動取消,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