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社會處現正招募社會工作督導及社會工作員。
一、徵才資訊及聯絡電話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公佈欄-徵才資訊項下查詢(網址:https://gov.tw/nrJ)
二、應屆畢業生倘未及於報名前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本府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止,准予附條件報名,請填寫「應屆畢業生准予附條件報名申請書」,併同繳交以下文件以供審查:
(一)由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或最後一學期已加蓋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試資格之學分(含實習)證明(含現行修業證明)。
(三)如獲錄取,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交畢業(學位)證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