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用條件:設籍本市之年滿十六歲以上,二十五歲以下具學生身分,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任工讀生。
但已扶助為工讀生者,不在此限:
(一)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二)前款以外,家庭狀況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標準。
(三)本局處遇輔導個案。
(四)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考慮。
工作條件:每日以6小時為上限、公法救助(不適用勞基法)、時薪得隨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調整
有興趣之學弟妹可直接至社工科謝函庭小姐處登記或先與MSW98洪悅綾聯繫(5355920#408)
進用條件:設籍本市之年滿十六歲以上,二十五歲以下具學生身分,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任工讀生。
但已扶助為工讀生者,不在此限:
(一)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二)前款以外,家庭狀況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標準。
(三)本局處遇輔導個案。
(四)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考慮。
工作條件:每日以6小時為上限、公法救助(不適用勞基法)、時薪得隨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調整
有興趣之學弟妹可直接至社工科謝函庭小姐處登記或先與MSW98洪悅綾聯繫(535592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