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公告表
出缺單位 |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
職系 |
無 |
職稱 |
聘用社會工作員 |
職等 |
六等296-312 |
名額 |
1名 |
上網期間 |
自108年5月7日至108年5月21日 |
資格 條件 |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項第1款社會工作科系或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具1年以上社會工作經驗。 3.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4.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5 .進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工作項目 |
1.推動身心障礙福利及ICF等各項業務。 2.輪值A、B機受理身心障礙保護個案通報、緊急保護安置、個案處遇等直接服務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
聯絡方式 |
1. 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一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證明文件或一年 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經驗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2.於108年05月21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廖英玲督導 收」,並請註明「應徵聘用社工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503廖英玲督導。 3.待遇:依六等296~312薪點聘用,折合金額新台幣36,911元~38,906(每月)。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