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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14 年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計畫」之各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徵才公告 

 

壹、依據:

一、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18 條、19 條、48 條、49 條、50 條、51 條、52 條。

二、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訂定之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之 114 年度「身心 障礙者服務中心獎助計畫」及「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提升品質及人力補助計畫」。

三、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貳、職稱:專業服務人力。

參、資格條件 (依中央 114 年度「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獎助計畫」及「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 提升品質及人力補助計畫」規定,如有修正,從其規定):

1. 學歷證照: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或醫事等相關系(所)畢業,具 社工師執業執照尤佳。另,督導需為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且從事身心障礙福利 服務工作滿 2 年以上或社會工作實務滿 4 年以上

2. 經驗:具身障個管相關經驗或方案執行經驗尤佳。

3. 應徵文件:需提供履歷表、自傳、學歷證明、專業訓練證書影本、方案簡介等相關文 件。

肆、其他相關說明如下:

1. 職缺: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社工員及督導數名(目前第一區至第六區皆有缺額,請洽各 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

2. 工作內容:

 1. 個案工作:6 歲以上身障者個案管理、福利資源媒合。

 2. 方案工作:家庭照顧者支持、自主團體、社會參與、宣導。

 3. 其他相關行政庶務辦理。

 4. 服務行政區域:

  (1) 第一區:中區、西區、西屯。

  (2) 第二區:潭子、神岡、大雅、北屯。

  (3) 第三區:南屯、烏日、大肚、龍井。

  (4) 第四區:大里、太平、霧峰。

  (5) 第五區:豐原、后里、石岡、東勢、新社、和平。

  (6) 第六區:外埔、大甲、清水、大安、梧棲、沙鹿。

  (7) 第七區:北區、東區、南區。

3. 月薪依據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計算,社工人員起 薪為 3 萬 9,898 元(含風險加給 1,000 元);另,社工師執照每月加給 4,000 元,碩士 學歷加給 2,000 元。

伍、詳細情形可自行聯繫各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

1. 第一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財團法人向上社會福利基金會承接):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二段 715 號 12 樓之 1 聯繫電話:04-24523523。

2. 第二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靜宜大學承接): 地址: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 241 巷 7 號 4 樓 聯繫電話:04-26328001 分機 17914 (張惠如秘書)。 相關履歷可寄送至:puphd52024708@gmail.com

3. 第三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財團法人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承接)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 450 號 聯繫電話:電話 24713535 分機 1605(陳小姐)

4. 第四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承接) 地址:臺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二段 500 號 7 樓之 4 聯繫電話:04-24850706 分機 125(鄭如君組長)。

5. 第五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微光社會福利協會承接) 地址:臺中市石岡區萬墩街 107 號 2 樓 聯繫電話:04-25345097 專線(詹巧綾督導)

6. 第六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靜宜大學承接) 地址: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七段 200 號 任垣樓 242R 聯繫電話:04-26328001 分機 17917(許督導) 相關履歷可寄送至:puphd52024708@gmail.com

7. 第七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承接) 地址: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 237 號 15 樓之 1 聯繫電話:04-23765575、2378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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