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韓青蓉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徵才資訊

機構名稱:韓青蓉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職務名稱:生活輔導員(具社工、心理師、護理師資格者可)

需求人數:2--3 名

聯絡人:邱老師

Email:josiechiu1@gmail.com

電話:0918071861

聯絡地址:南投市漳和里興和巷 125 號

工作地點:南投市區南崗路

工作週期:114 年 10 月 1 日起

工作時間:排班,可以個人需求調整討論

工作待遇:38,898 元/月(相關福利依勞基法、衛生福利部規定)另有風險加給、學歷加給、證照加給、加班費(總計可達近五萬元)

求才期限:114 年 10 月 1 日起(明年另與縣政府繼續簽約)。

求才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

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

程、科畢業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一)各類教師教育學程。

(二)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三)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

四、具備有兒童、少年之相關社團、工作經驗或過去曾從事保護性個案服務相關工作、政府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內容:

南投縣政府委辦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庇護中心:

1.服務因故須緊急或短期之兒少個案庇護安置服務。

2.行政工作、方案撰寫及活動辦理。

3.心理輔導與諮詢服務、個案會談、心理與情緒支持。

4.陪同就學、就醫、資源連結。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自傳並張貼照片)、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經認證之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亦即良民證,如不及檢附,可於面試當天持正本查驗並交付影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合併成 1 份 PDF 檔上傳)寄至電子信箱:josiechiu1@gmail.com,信件主旨請寫:「南投縣政府委辦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庇護中心-應徵生輔員」。如符合資格,將通知面試。面試時,請攜帶相關資料正本以供查驗。

二、本職缺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精通國台語,並具有汽機車駕照及自備交通工具。

三、歡迎應屆畢業生或畢業於符合資格之科系,現就讀之研究生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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