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社系碩班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

2016.03

  • 本系於濟世大樓十樓設有置物櫃30格,供醫社系碩班學生使用。分配原則如下:碩一、碩二各10格,碩三以上() 10格。
  • 借用者請於每學年開學第一周,攜帶學生證至系辦登記申請。領取鑰匙時繳交押金100元,使用期限至該年度結束為止。鑰匙於租期結束時繳回退還押金,鑰匙若遺失須另繳交鑰匙配置費用。
  • 置物櫃請小心使用,若個人因素造成損壞時需自付修理費用。為方便管理,請勿私自更換置物櫃,或私自配鑰匙予他人使用,違者得取消使用權。
  • 請勿於置物櫃放置貴重物品,並請自負保管責任。

 

濟世大樓十樓醫社系研究生自習室使用辦法

  • 使用資格:醫社系研究生及研究助理。
  • 使用方式:

1.固定使用者:固定位置使用者請向系上申請固定座位,借用期間內個人物品得留置於該座位。使用者請將申請許可貼在該座位隔板前方。每學期初開放申請,使用期限以一學期為限。會派人不定期檢查使用情況,固定座位借用者長期未使用時將取消其借用資格。

2.非固定使用者:未被租用之座位皆開放予本系研究生與研究助理使用,使用完畢離開時請將個人物品帶走,或者放置於十樓鐵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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